寧靜之颱風眼

星期五, 三月 12, 2010

懷念

  小時候,我和鄰居愛玩紙板遊戲。逢星期五、六晚上,便聚到後巷玩樂。一友人阿智甚具創意,自行製作獨家《大富翁》,把很多有趣的規矩和想法都加進去,我們當然玩得十分高興。後來這《大富翁》稍為殘舊,阿智卻突然丟掉它。我們深感可惜,他的回應卻是:「不要緊,這種東西我隨時都可以製作出來。」

  結果,他再也沒有製作另一副全新的《大富翁》。獨家《大富翁》所帶給我的喜樂,只能永存心中。

  大學時代,愛到某兄弟宿舍玩樂。當時有一套「92象棋大師」電腦遊戲,我們三人各取自己的姓氏,以「郭于朱」之名下電腦象棋。隨著「郭于朱」經歷多次棋局的起落,我們對它的感情漸變深厚。某天,我對它的戰績有點不滿意,便擅自刪除之。兄弟很意外,我卻說:「不要緊,『郭于朱』隨時可以再弄一個,其分數紀錄也隨時可以再創造。」

  結果,我們再也沒有創造第二個「郭于朱」,「郭于朱」所帶來的種種樂趣,只能永存心中。

  喜愛玩樂的我,經歷了多少美妙時光。人們每在曲終人散之時,便興黛玉之嘆,我卻從不如此。因為,我覺得只要朋友在身旁,再來一次又有何難?

  顯然,事實未必如此。

  每個人都是獨立的。能在某時某地聚在一起創造美好時光的機會並不多。我們常為自己的生活打拼,努力忙著再忙著,讓時間悄然溜走。可能在數年後的某一天,我們會記起以往某個快樂的情景,才突然意識到這情景已遠離我們,居然並非觸手可及的。


  這,能不惆悵嗎?能不令人懷念嗎?


  雖然如此,但也不必太過灰心。我們只要用心感受,必能將之內化成自己的一部份,再也不會丟失。而積極點看,既然以往所有快樂時光都是自己創造的,則將來總有機會再創造另一段美妙的回憶吧?只要敢於往前走,我相信人生還是充滿驚喜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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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六, 三月 06, 2010

距離

人與人之間,沒有零距離。
我自是我,妳自是妳。


我奔向妳,因為妳身在遠地。
我逃離妳,因為已嗅到妳的氣味。


妳奔向我,因為我顯得神秘。
妳逃離我,因為相處已很乏味。


我往前衝,妳匆忙退避。
我往後退,妳卻不離不棄。


妳往前衝,我魚躍鳥飛。
妳往後退,我卻難捨難離。


或許,人與人之間最適當的距離,
就是跳恰恰舞時的我和妳。


  大學時代,上《莊子》課時,常與教授有會心的眼神交流,所謂「相視而笑,莫逆於心」。某一天坐校巴,他後上,卻居然坐到我身旁。結果全程我正眼也不敢望他一眼、羞怯怯地一直望向窗外,直至他下車為止。神交關係突然變成近在咫尺,還真受不了呢。
  

  世上沒有第二個自己,我們總會與別人有一定的距離。我認為自己的本質非常差劣,脫光光站在別人面前會嚇跑對方。為了不搞垮彼此關係,當我覺得別人走得太近,便會突然拉遠距離:同學如是、同事如是、朋友如是、情人如是、家人如是,無一例外。


  當然,如果別人十分明白我的想法,我會非常樂意和他無限親近。為了確認,我經常會在某時某刻,暗設關卡。若對方心領神會,自然更能交心;若對方無意深入理解,那我便會不動聲息悄悄後退。
  

  「愈想親近的人,愈要拉開距離。」這是情場男女角力的手段,我別扭地用在一切關係上。除了保護自己、保護別人、保護這段關係之外,我還認為若經常近視對方,久之必然看不清全貌。此即《孟子》「明察秋毫之末,而不見輿薪」之意。所以,偶爾拉遠一下距離,調劑一下,也是有好處的。


  如此羞於表現自己,最終恐怕會變成自閉吧?我的解決之道是:文字。文字交流,本身已是隔了一層,不論寫得如何懇切,終究還是隔了一層,絕比不上一瞬真誠的眼神。而且,下筆時能深思熟慮,能較圓滿地表達感情,也較能暗示出種種弦外之音。


  有時,我以文字表達出委曲婉轉的感情,卻換來直接的一問:「不高興?」、「有心事?」若這是書面回應,還可虛與委蛇;若這是直接的語言關懷,我卻會顯得手足無措,難以回話,反倒讓對方以為我討厭別人關心自己、而拒諸千里之外。事實上,這反應又回到上述「自我保護」的機制中:我既然選擇以文字表達感情,必然在其中暗示了許多心底話,並希望對方能在字裏行間自行發現,或提出自己意見,或表示有興趣深入了解文字內容。若直接向我要答案,我可能又會覺得對方還未過關,條件反射地拉開距離了。


案:為配合主題,本篇已經寫得不能再白。若認為還不夠白,則表示我們只能交一臂同遊於世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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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五, 一月 22, 2010

無賴

  《伊索寓言.蝙蝠和鼠狼》:

一隻蝙蝠墜落到地面上來,被一隻鼠狼捉住了,蝙蝠哀求討饒。鼠狼不答應,說它自己最愛和鳥類為敵。蝙蝠便證明它自己不是鳥,只是一隻老鼠,因此鼠狼就放了它。
不久這只蝙蝠又墜落到地上來,被另一隻鼠狼捉住,它同樣地哀求討饒。那鼠狼說它自己最恨老鼠,蝙蝠證明自己並不是老鼠,而是一隻蝙蝠;因此,它第二次又安然地逃離危險了。
隨機應變乃聰明之舉。
(http://www.tingvoa.com/html/20100105/11473.html)

  故事的蝙蝠為求活命,不惜否認身份、作千面人,自是情有可原。錢鍾書〈讀伊索寓言〉更把它活用到鑽營生活的層面:

例如蝙蝠的故事:蝙蝠碰見鳥就充作鳥,碰見獸就充作獸。人比蝙蝠就聰明多了。他會把蝙蝠的方法反過來施用:在鳥類裡偏要充獸,表示腳踏實地;在獸類裡偏要充鳥,表示高超出世。向武人賣弄風雅,向文人裝作英雄;在上流社會裡他是又窮又硬的平民,到了平民中間,他又是屈尊下顧的文化份子:這當然不是蝙蝠,這只是——人。
  
  多可怕,亦復可悲。其實這故事還有下文的:

後來,這人想找歸宿,便向文人弄風雅,卻不脫其粗魯氣;向武人裝英雄,卻保留其儒士風。進退失據,兩邊不是人,只能在夾縫中渡其餘生。

  從中,我們領略了無賴歹徒的真正意思,正是「無賴」——無所依賴。無所事事,輕飄飄的,自然要混東混西了。

  在這意義上,其實我也是一名「無賴」,不過行為卻更為極端古怪。還是以蝙蝠為說吧:

蝙蝠碰見鳥就充作鳥,碰見獸就充作獸。後來兩邊都混不過去,便到海裏學習游水,與魚類為朋。
  
  諸君,這可是「無賴」之極了吧!





題外話:舜爺今天面試,於此北鄉自剄,作侯嬴之別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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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三, 一月 13, 2010

因是

  因是,即是「如如」、「如其然」。依循自然規律處世,當然難有作為。這是荀子批評莊子「蔽于天而不知人」的重點。

  與自然同步,易流於麻木不仁。何也?看見螳螂捕蟬,便會以為合於「弱肉強食」之理而不加援手。由此推論,此人眼見惡霸以大欺少,也只會袖手旁觀,靜待天收。尤有甚者,像《老子》那樣舞弄自然之理,「將欲弱之,必固強之」,從強調人及其正面價值的儒家立場看,更是十惡不赦了,當然需要嚴加批判。
  
  那麼,「因是因非,因非因是」,真的是如此不堪、如此拙劣嗎?所謂「大仁不仁」,難道只是「麻木不仁」的托辭嗎?
  
  先談舞弄自然之理的人,我認為他們尚未掃除乾淨,難與「大仁不仁」者比肩。蓋世上一切,無非自然。雖然理解自然之理的是「我」,但「我」也是自然的一部份。然而此等人卻自別於自然,尚存一絲「我」念,故無法真正與大道混而為一。

  那麼,與大道混一的人,都會「麻木不仁」嗎?未必然,又未必不然。要之,自然能化掉一切,人們混跡其中,自是無往而不可。
  
  應否繼續寫下去呢?還是就此打住好呢?
  ……
  ……






  還是隨便舉個實例說說吧:在街上看見有人摔倒,有人會想也不想、直接過去扶持;有人會想:不用理他,總會有人仗義扶持;有人會想:讓他自己站起來吧,讓他好好體驗人性之冷淡、培養獨立自強之品格;又有人會想:在街上摔倒只是小事,我現在想的是從政、為蒼生百姓出點力;有人聞之會想:小善不作,怎能為大善;有人應之曰:專為小善者,不能為大善;有人聞之曰:糾纏於「小善」「大善」的人,只會光說不練;又有人反駁曰:衝動的人,易為人所利用。有人應之曰:總好過甚麼也不做;有人又反駁曰:瞎幹之害比不幹要大;又有人應曰:未試過,怎知效果;對曰:有些事情,只需稍為推理便可推出來……

  總之,所謂因是,除了因自然之是,也兼因人性之是。能盡其性,乃真得自由者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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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二, 一月 12, 2010

靈異

  人類知識有限,造物創意難明。庸詎知今之靈異者非將來之科學乎?庸詎知今之靈異者非果然為靈異乎?

發端
  零五年底遷入新居,吾一人先住。山上頗為清靜,室內稍感壓抑。開電視,即為電影〈凶房〉,則為該數年定調。
  此房子本為二手舊樓,傢俱未算破爛,卻總有幾分殘舊。廳房見方,心情卻有說不出的不暢。尤以睡房頂之天花板儲物櫃,站在櫈上,伸手始能及之,極目而視,更是深不見底。吾嘗猜想,其深處可能有奉供之物。逐放一易碎光管於其間,若有動靜便能立刻發現。吾妻遷入後,做法更加徹底,不斷放入大物件充實之,以安其心。

關燈
  睡覺關燈,人之常情。居住伊初,獨居未慣。故每看書至深夜,最後力竭而睡。然而關燈上床,少頃,卻時聞「卡勒」之聲。此乃關燈之聲,吾稱為「二次關燈」。萬籟俱寂,若該晚出現「二次關燈」,吾必突然驚醒,久久未能再睡,是夜變得非常難熬。
  是時,吾變得非常敏感,遂意此房子必有神祗居住,一心與之和平相處。出門則念:吾出門矣,此乃爾活動之時間矣。關燈則念:吾睡覺矣,此乃爾活動之時間矣。此念一起,心情自是踏實不少。雖然,此後「二次關燈」仍時有所聞,令人煩擾不已。
  或曰:老舊電線多如此。然而綜觀卜居之四年,「二次關燈」只集中在首半年及最後三個月頻繁出現,則復無解。

墮落
  密月之旅,房子卻是兩種感覺。旅行前沈重鬱結,旅行後卻是渙然一新,更有窗明几淨之氣息。竊意房子之神祗經過十多天「冷靜期」,始終接受吾家之遷入歟?
  然而,零八農曆年,又出現「墮落」事件。
  話說吾大廳之布置,高矮書櫃並排,其櫃頂落差處則放有大幅結婚油畫。該處不近窗門,風雨無由入,按理非常安穩。油畫置於此,兩年來亦未曾有何異動。年初二,妻於市場購得蘭花,置於油畫前方。深夜,忽聞墮物之聲。我倆出廳視察,卻見油畫與蘭花俱已墮下,花盤盡毀。其明日,復購新花盤重安置之。晚上又聞墮物之聲,一看,其情狀與昨晚無異。唯蘭花已被折騰得只能丟棄。我倆面面相覻,不敢多想,收拾妥當便睡去。
  從此,在油畫前方不敢置任何物件,此後油畫再不墮落。
  此乃徹頭徹尾之靈異事件,還幸油畫中之大頭像,乃吾妻與我,還不算太驚嚇。自解曰:此神祗不喜油畫前放雜物,以礙其欣賞油畫而已。一笑。

人影
  搬出前數月,買來大量紙箱,堆得通屋皆是。在此忙碌之時,房子氣氛居然漸變奇怪,與當初遷入之時相若。在睡房瞥出大廳,偶見影子於紙箱堆閃過,此疲累之下之幻像歟?唯只見影子閃過而已,未有大患,最終都能順利搬出。

  遷出之後,因緣際會,尚需回去打掃。業主來臨,寒喧幾句便離去。只見他已致電裝修師父,整葺一下便立即放租。我與這間房子緣份已盡,到底只是過客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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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一, 一月 11, 2010

無盡

  無盡,其實是十分恐怖的。

  古希臘人深明此理,故地獄極刑,多叫罪人不斷重覆受苦。君不見犯下盜火大罪的普羅米修斯,其刑罰正是無盡的苦難:老鷹每天喫其肝,每晚復原,周而復始。這與遙遠的東方,女娃溺死後化身精衛鳥,不由自主地銜木填海各有意趣。要之,都是無盡的悲情。

  基督教反推之,有地獄永刑之外,復有天堂永生:既然永遠受苦為大苦,那永遠享福必然為大樂吧?

  其實,永遠受苦的相反並不是永遠享樂,而是不需永遠如此。把永遠享樂提到永遠受苦的反面,是不通人情人性。永恆的享受,久之必然怠倦生厭,此人之情也。每晚設宴,必令人吃不消;永遠平安,終會枯燥難耐。

  或曰:上天堂、得永生是精神之提昇。然而永生永苦乃凡人之念,若精神進了不同層次,永生永苦便失其意義,則奈何還以永生永苦勸之?

  總之,不論永遠受苦或永遠享樂,還是擺脫不了無盡之苦。還是中國的上天待人至厚:

   「夫大塊載我以形,勞我以生,逸我以老,息我以死。故善吾生者,乃
   所以善吾死也。」

  對於一些在世上汲汲追求的人,這不啻是一個解脫。種極入世的人,到了沒法堅持的一刻,突悟此理,瀟灑放手,便是美事。

  本文把永遠享樂及永遠受苦等而視之,是一種詭辯。對本來就頗為矛盾的人性而言,如此形容可謂恰到好處,試以另一例子明之:

  恨的反面不是愛,而是無情。

  似此言論,吾等只能脈脈領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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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四, 十一月 19, 2009

月亮

  遷居後,首度發惡夢。

  夢中的厲鬼凶悍異常,與搬家前幾晚鬼影憧憧之時夢見的厲鬼不遑多讓。那次被鬼壓之餘,更被她猛力搖晃,非常驚心動魄。這一次,女鬼自我右側飄然而來,房中環境漸變得迷糊不清,較諸上次,其氣勢絕對是有過之而無不及。

  就在她愈逼愈近,我愈來愈驚慌、壓力愈來愈大的時候,突然想起了「月亮」!

  「月亮」是甚麼?又要從我最近在「香討」追看的鬼故事說起。

  前些時候,我從友人口中得知近日「香討」有一個十分吸引的鬼故事正在連載。該故事的情節十分精彩刺激,非一般俗物(甚至〈星島日報〉也曾在萬聖節報導過)。當中的捉鬼師傅便曾對主角說:心靜便百鬼不侵。如果出現幻覺,你可閉上眼睛,想像一個很大、很光的月亮,那便能心靜下來。

  千鈞一髮之時,我自然地想到這情節,於是便集中精神想像「月亮」,一個很大、很圓的月亮。漸漸地,柔和的月光散入四周的環境裏,把恐怖迷糊的環境照得十分明亮。突然,四周便像開動閃光燈般閃了一下。一閃之後,頓覺陰霾全消,四周雖然昏暗,卻完全沒有之前那種恐怖的感覺。

  驚魂甫定,我盡力感受四周環境,隱隱然又擔心女鬼會捲土重來。這時又感到右側有點壓力。我不敢怠慢,再次集中精神想「月亮」,果然便把這隱患消除了。四周環境頓時變得十分清爽。不過,以「清爽」形容夜深的景色,很奇怪吧?

  隨後,我便睡得很安穩,至到天曉。

  這段經歷,疑幻似真。甚至連有沒有真的張開過眼睛,我也不確定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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