寧靜之颱風眼

星期二, 1月 02, 2007

自由

  近來接觸一大堆「自由」、「公平」、「知情權」、「私隱權」的名目,教人頭昏頭漲。所謂「法令滋長,盜賊多有」,法律條文不得不細,愈細卻愈多空隙可鑽,此自古而然。

  然而作為一介平民,必先定立本位,以後進退分寸才有所規矩。以下便是本人的固執:

    人可自由地幹或不幹任何事情,只要該決定不傷害別人即可(菩薩心
    腸者可把「別人」推展到一切事物)。

  以此觀照,下列事情或可得其懸解:

個人操守題:
1. 續借參考圖書,讓別人用不到;
2. 借不到參考圖書,故雜引他書以蒙混過關交功課;
3. 除夕到街外倒數,遺下垃圾;
4. 除夕在麻雀枱上倒數;
5. 三日假期,打兩晚通宵麻雀;
6. 三日假期,寧願打兩晚通宵麻雀也不回家探觀父母;

道德倫理題:
1. 在家獨自吸煙;
2. 在食肆吸煙;
3. 北上尋歡;
4. 北上包二奶;
5. 馬達拉斯口頭挑釁施丹;
6. 施丹頭槌馬達拉斯;
7. 狗仔隊翻垃圾桶找資料寫新聞;
8. 狗仔隊跟蹤偷拍明星作新聞;

  至於所謂大事大非,例如「美國攻打伊拉克是否正義」、「上帝要凡人獻出兒子來信奉祂是否侵犯人權」等等,各位自行判斷可也。總之還是孔夫子的那一句:

             「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。」


案:這裏只提出基本的原則,故亦只能處理簡單的問題,意即這兩題「大是大非題」都是簡單的問題。

標籤:

1 Comments:

發佈留言

<< Home